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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缴契税,还是先办理不动产权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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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9-28 21:20:4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不动产登记,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,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。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北京中心)数据显示,不少纳税人咨询:是先缴契税,还是先办不动产权证?

“纳税人需要先缴纳契税,再办理不动产权证。”北京中心知识库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任阔表示,契税法第十条明确,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,申报缴纳契税。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,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,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。纳税人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,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、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。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。也就是说,纳税人应先缴纳契税,然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。

契税法第十三条明确,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。自然资源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民政、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,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。目前,各地均在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登记服务,以北京为例,不动产交易办税及登记业务可实现“一窗办理”,纳税人只需要取一次号,提交一份资料,跑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完成缴税、过户、登记等全流程。纳税人也可选择“一网通办”,登录“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”,即可在网上办结交易、缴税、登记全部流程,并取得电子发票、电子完税证明、电子不动产权证书。

“购房者如果在办理契税缴纳、不动产登记业务时,遇到具体问题,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沟通。”任阔提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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